女店员被逼的,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GIF)
冷漠,成了如今社会的一种“趋势”,社会本不应该是这种状态,到底是什么,造就了人们如此的冷漠?这家女服务员,倒是让我想起了,曾经南京法官王浩的一句话: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监控显示,老人从这家店买完东西后突然晕倒,但店员和路人都装作没看见,女服务员很漂亮,但她的心太寒,如果这人要去世了,我支持家属告这家水果店,毕竟人是在你店里出的事,如果怕讹,120总是能打的吧,你一副事不关己、置身事外、假装忙碌的样子,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至于路人,我理解,毕竟“彭宇案”这么多年了?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句话狠狠的印在了百姓的心里,不懂的自行度娘搜索,彭宇案之后,“该不该扶老人”这个问题迅速发酵,这句话到如今发问,想必众人心里都会犹豫几分,到现在竟然还是一个需要考量和犹豫的选择题。
我们自古以来,被称为礼仪之邦,可是“彭宇案”告诉我们,帮助他人不当或许会让我们成为受害者,这显然是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完全相悖的,而对于到底该不该扶这个问题,答案显然是肯定的,当一定要在“安全”的情况下帮助。
其实,对于被讹,我们一直以来都搞错了,按照法律在所有“扶老人”的这类民事案件中,【扶老人者】根本不需要自证清白,反而是讹人者需要证明对方撞了自己。
教你一招:怎么能扶老人才不会被讹?(绝对管用)
(1)老人跌倒不急于扶起,有条件时,先打120并咨询急救医生,再进行处置,避免二次损害
(2)非紧急情况下,在救助前做好取证,比如提前录制视频、拍照片、录音等方式留下现场原状,或查看周围是否存在监控设施,还可以寻求第三者帮助共同施救,并留取联系方式当作证人,PS:尽量拍摄并记录施救过程,可作为日后维护自己权益的证据
(3)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现行法律“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负担原则。因此,一旦救助者被诬告,要讹人者自己拿出证据,并且拒绝承担自证清白的责任,让被救者承担举证不明导致的败诉后果,从而也要拒绝法院以“常理”作出的不严谨推定(例如: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不能以和解来息事宁人,应坚决上诉
(4)拒绝宽容与谅解,让诬告者必须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