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也开始《不礼让行人罚200记3分》,京都会变“京堵”么?
司机朋友,请注意!8月11日,北京也开始《不礼让行人罚200记3分》了,以后京都会变“京堵”么?据悉北京217个路口的电子眼开始投入使用,记录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凡被拍摄的车辆,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我想网:各大城市的“礼让斑马线”之前就有疑议,不知道北京什么样?据说,不只限于电子眼拍摄,全市任何地方出现此类违法,都会被罚。
为此,有网友表示有的路口,可能永远也过不去了
小秘觉得,机动车自由度低,行人自由度高!在个体利益最大化的人性潜意识中、单纯重罚机动车不是一个改善上述交通违章行为的优选法!不知道当初制定这个交通法规的道路渠化的交通管理工程师是怎么想的!
通过斑马线的方式方法都没错,但忽略了人性的恶的本质!所以对行人违反非信号值守和无人值守斑马线通行的效率的,需要采取远比机动车违章更高的罚款才可以!
可以在无人值守路口采用类似监控疫情的手机信号采集方式进行!在上述设备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不应该采取死板的措施,对了,也得好好管管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了,应加大处罚力度10块钱太少啦!
而且,这样特别容易引起追尾事故!!!关键是在很多现实生活中,在没有交通指示灯的人行横道,行人原源源不断的穿过,礼让到什么时候为止?中国人太多了,礼让没毛病,是整体素质的提高和体现,但有时候也要考虑到现实的实际情况。
下面《我想网》给大家普及一下:机动车应该如何礼让?哪些情况属于违规?不能避让行为指的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不避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车身任何部位没有进入人行横道区域,遇已进入人行横道且未闯红灯的行人即将通过机动车前方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
哪些不礼让行为,会被处罚
01.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
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队伍中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
02.逼停行人
逼停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
03.强行通行
同方向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仍强行通行的;
04.突然加速绕过行人
采取突然加速等方式绕过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以及其他影响或者妨碍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通行的。
违法处罚对的依据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八条第十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处200元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
礼让行人的正确姿势!
01.行经人行横道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0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03.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依法处罚。
04.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右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05.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左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当然也不乏一些行人“横行”的情况发生,礼让不应只是对机动车的约束,行人过马路,也要遵守规矩。
行人过马路,规矩也要遵守
01.过马路,守法规
行人横过马路时,应走斑马线、人行天桥等过街通道通行。机动车停车礼让的同时,可挥手示意行人先行并耐心等待。
02.保安全,守信号
行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在通过斑马线前,应首先观察是否有信号灯控制,有信号灯的,要在绿灯亮时步入斑马线;
如无信号灯控制,行人沿着斑马线行走,伸出让行侧的手做点赞手势,既提醒驾驶人注意,也是对让行车辆表示感谢。切勿出现沉迷低头玩手机等行为,忽视道路交通安全。
至于不礼让行人罚200记3分,这样会不会更堵,交给时间来看吧